按照《吉林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》(省政府第204號令)、《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分配管理暫行辦法》(吉政辦發[2012]37號)規定,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需符合以下條件:1.在當地居住2年以上;2.具有城鎮常住戶口;3.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低收入家庭標準;4.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標準。失去原有耕地,在城鎮居住10年以上,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確定標準,并具有居住地證明的農民家庭,也可享受當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待遇。
廉租住房申請審核程序
(一)申請廉租住房保障,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地街道辦事處(社區)提出書面申請。街道辦事處(社區)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時,需對申請材料的原件進行核實;
(二)街道辦事處(社區)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,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、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初審意見,初審合格的在街道辦事處(社區)張榜公示7日后,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當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;
?。ㄈ┳》勘U瞎芾聿块T應當對上述材料的要件進行復核、匯總后分批次轉同級民政部門;
?。ㄋ模┟裾块T應當自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材料之日起30日內,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,并反饋給住房保障管理部門;
?。ㄎ澹┳》勘U瞎芾聿块T應當自收到民政部門轉來的相關材料之日起15日內,對申請人的住房、居住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,審查合格的在當地政府或部門網站、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示并在街道辦事處(社區)張榜公示15日,公示無異議即可確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,統一登記,參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輪候或領取租賃補貼,實施保障的情況應當在部門網站長期向社會公開;
?。┙泴彶椴环媳U蠗l件的,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在審查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通知,說明理由,由受理申請的街道辦事處(社區)轉交申請人。
各地住房保障部門聯系電話
地 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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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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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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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7725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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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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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2-624508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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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邊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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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3-2870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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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4-5112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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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5-3276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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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7-31952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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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33-57105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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